納稅籌劃的合理性:
(1)納稅人定義上的可變通性
任何一種稅都要對其特定的納稅人給予法律的界定。這種界定理論上包括的對象和實際上包括的對象差別很大,這種差別的原因在于納稅人定義的可變通性,正是這種可變通性誘發納稅人的納稅籌劃行為。特定的納稅人要繳納特定的稅, 如果某納稅人能夠說明自己不屬于該稅的納稅人,并且理由合理充分,那么他自然不用繳納該種稅。
這里一般有三種情況:一是該納稅人確實轉變了經營內容,過去是某稅的納稅人,現在成為了另一種稅的納稅人;二是內容與形式脫離,納稅人通過某種非法手段使其形式上不屬于某稅的納稅義務人,而實際上并非如此;三是該納稅人通過合法手段轉變了內容和形式, 使納稅人無須繳納該種稅。
(2)課稅對象金額的可調整性
稅額計算的關鍵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課稅對象金額;二是適用稅率。納稅人在既
納稅籌劃
納稅籌劃
定稅率前提下,由課稅對象金額派生的計稅依據愈小,稅額依據愈少,納稅人負稅就愈輕。為此納稅人想方沒法盡量調整課稅對象金額使稅基變小。如企業按銷售收入交納營業稅時,納稅人盡可能地使其銷售收入變小。由于銷售收入有可扣除調整的余地,從而使某些納稅人在銷售收入內盡量多增加可扣除項目。
(3)稅率上的差別性
稅制中不同稅種有不同稅率,同一稅種中不同稅目也可能有不同稅率,這種廣泛存在的差別性,為企業和個人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良好的客觀條件。
(4)全額累進臨界點的突變性
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相比,累進稅率變化幅度比較大,特別是在累進級距的臨界點左右,其變化之大,令納稅人心動。這種突變性誘使納稅人采用各種手段使課稅金額停在臨界點低稅率一方。
(5)起征點的誘惑力
起征點是課稅對象金額林林征稅額,低于起征點可以免征,而當超過時,應全額征收,因此納稅人總想使自己的應納稅所得額控制在起征點以下。
(6)各種減免稅是納稅籌劃的溫床
稅收中一般都有例外的減免照顧,以便扶持特殊的納稅人。然而,正是這些規定誘使眾多納稅人爭相取得這種優惠,千方百計使自己也符合減免條件,如新產品可以享受稅收減免,不是新產品也可以出具證明或使產品具有某種新產品特點來享受這種優惠。
(1)納稅人定義上的可變通性
任何一種稅都要對其特定的納稅人給予法律的界定。這種界定理論上包括的對象和實際上包括的對象差別很大,這種差別的原因在于納稅人定義的可變通性,正是這種可變通性誘發納稅人的納稅籌劃行為。特定的納稅人要繳納特定的稅, 如果某納稅人能夠說明自己不屬于該稅的納稅人,并且理由合理充分,那么他自然不用繳納該種稅。
這里一般有三種情況:一是該納稅人確實轉變了經營內容,過去是某稅的納稅人,現在成為了另一種稅的納稅人;二是內容與形式脫離,納稅人通過某種非法手段使其形式上不屬于某稅的納稅義務人,而實際上并非如此;三是該納稅人通過合法手段轉變了內容和形式, 使納稅人無須繳納該種稅。
(2)課稅對象金額的可調整性
稅額計算的關鍵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課稅對象金額;二是適用稅率。納稅人在既
納稅籌劃
納稅籌劃
定稅率前提下,由課稅對象金額派生的計稅依據愈小,稅額依據愈少,納稅人負稅就愈輕。為此納稅人想方沒法盡量調整課稅對象金額使稅基變小。如企業按銷售收入交納營業稅時,納稅人盡可能地使其銷售收入變小。由于銷售收入有可扣除調整的余地,從而使某些納稅人在銷售收入內盡量多增加可扣除項目。
(3)稅率上的差別性
稅制中不同稅種有不同稅率,同一稅種中不同稅目也可能有不同稅率,這種廣泛存在的差別性,為企業和個人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良好的客觀條件。
(4)全額累進臨界點的突變性
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相比,累進稅率變化幅度比較大,特別是在累進級距的臨界點左右,其變化之大,令納稅人心動。這種突變性誘使納稅人采用各種手段使課稅金額停在臨界點低稅率一方。
(5)起征點的誘惑力
起征點是課稅對象金額林林征稅額,低于起征點可以免征,而當超過時,應全額征收,因此納稅人總想使自己的應納稅所得額控制在起征點以下。
(6)各種減免稅是納稅籌劃的溫床
稅收中一般都有例外的減免照顧,以便扶持特殊的納稅人。然而,正是這些規定誘使眾多納稅人爭相取得這種優惠,千方百計使自己也符合減免條件,如新產品可以享受稅收減免,不是新產品也可以出具證明或使產品具有某種新產品特點來享受這種優惠。